2008年11月24日 星期一

一場喪禮



其實,剛剛才在另外一個部落格寫完一場婚禮,現在馬上就來寫一場喪禮。有點讓自己精神分裂的感覺!
這場喪禮的並不是一位先輩的逝去,而是台灣的人權狀態,似乎已經到了可以替他辦一場喪禮的程度了!
從陳雲林來台期間的狀況,到最近大家擔心的人二室的復活,似乎好像很難真的說明台灣的人權狀態出了問題。但老實說就是引起了許多人包括我在內的焦慮。
有很多的事情覺得難以啟齒,思想分雜的難以統整,但卻又覺得似乎不可不說!

有位學妹說,她根本的懷疑人權這個概念的西方特質,並不是也不該是普同的。
是啊!我完全可以同意這樣的看法,不過,不要忘了,就算它不是也不該是一個普同的概念,並且在每一個施展人權的地方都該必須尊重著集體尊重著文化權的延續,可是也請不要忘了在這片土地上,我們享受的這些自由和權利,就是建立在這種很西方的概念上,可以在平時質疑這東西存在的必要性和正當性,但是也別忘了這東西是目前保障著我們可以做這種質疑的根源依據,如果一旦失去了,那就什麼質疑也就免了,因為思想就不再是妳可以決定往哪裡去的,只能有一種聲音了!

母親說,依照她當公務員這二十幾年幹到快要退休的經驗來說,沒有任何的公務員在現在敢這麼囂張的執法了!是啊!但問題出現在我們眼前的那些景象到底是什麼?我相信公務員本身不敢亂執法亂來,但我也相信如果有上頭的長官允許時,公務員也是可以不考慮人權問題的行動的。

我說,很多的事情看起來不相關,或者說,證據力不足以讓我們宣稱什麼東西遭到了破壞,比如說我們不能拿一次陳雲林事件就說人權受到侵害(真的不行嗎?),我們不能用未實施的政風條例就說政府想讓威權復辟(我也希望這不是真的)畢竟,什麼也都沒發生,但是,害怕的就是姑息養奸啊!希特勒為何可以用負債累累的一國之力獨抗眾國近十年?正因為早先歐洲諸國的姑息主義讓他的納粹德國有了喘息的機會,有了可以準備的時間,因此才有足夠的軍力去侵略的!
現在,雖然一切都不可說,因為幾乎什麼也沒發生,陳雲林事件,如果我們就當作一半一半錯,不去計較的話(問題是其實根本不能這樣看待這件事情),那麼也許人權沒有受到侵害,但怕就怕是,當我們發現我們的人權真的受到侵害的那一刻時,做什麼也都來不及了!

人權鬥士的現身,正是宣告人權逝去的那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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