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個月前
2009年2月5日 星期四
米糖相剋
在這本書中,作者柯志明先生在理論上的對話對象有二:矢內原忠雄 和涂照彥;本書的研究取材字日治時祺的台灣米業暨糖業,針對當時 「米糖相剋」的問題做不同於矢內原和涂氏的闡述的和詮釋,並提出 從「階級觀點」來理解日本殖民主義在台灣的發展的新路徑。
作者指出,日治台灣時祺的總督府政策,大體上是為了使台灣這塊殖 民地合適於日本資本家的進入而設計,在考量政治社會安定的同時逐 步改變台灣的社會經濟結構,並促使台灣既有的小家戶生產單位得以 為日方企業主所用,成為資本主義下的生產單位。
另一方面,為了避免在產業獲利能力逐漸提高的同時,這些基層 原物料生產的農民能夠雨露均沾,因此企業主在結合總督府的政治權 力的狀況下,設計出一套依照米農生存水準來收購甘蔗的定價方式, 以此確保能夠穩定的取得糖生產的原物料,並隔絕了蔗農於市場上獲 利的能力。
上述的這套定價機制成形於米作部門低度發展的階段,然而到了19 30年代,因工業化等因素的影響,導致日本本土米作成本大漲,為 了避免外匯因進口米而流失,日本本土開始大量輸入台灣的米,促使 台米產業的發展及米價的抬升,而連帶的也影響到糖產業的原物料收 購價格的上漲,企業主獲利能力的降低,「米糖相剋」的現象因此肇 生。
針對此一現象,矢內原以古典馬克斯的觀點進行解釋,認為這是現代 資本主義在進入前資本主義社會時所經歷的過渡狀態,而這種狀態終 將在現代資本主義對於地方社會政治經濟結構完成改造後消弭平息。 另一方面,涂氏則以一套建基於民族對抗基礎的二元對立模型進行解 釋,認為「米糖相剋」的問題是肇因於米產業的本地資本家和糖產業 的日本資本家的利益衝突。涂氏指出,早期日本殖民政府基於政治穩 定的需求,於為生的米作部門保存了本地資本家,並以其作為牟利的 掮客,但這種溫存與利用也造成了後期台資和日資的對抗問題,因而 造成了米糖相剋的現象。
作者認為,「米糖相剋」的問題既不能以矢內原氏的單線演化論,亦 即生產模式的取代;也不能以涂氏的二元對立的民族資本對抗的架構 去幾是。他認為不論在米產業或者糖產業中,都充斥著不同階級且利 益立場相左的人群,且在不同的部門中含括著台人及日人,因此不能 以單純的民族對立架構解釋。另一方面,直到日治結束時,小家戶生 產方式都不曾為大資本農場所取代,因此無論是矢內原或者是涂照彥 的解釋,在作者看來均是不充分的。
於是,作者提出以階級的觀點切入,他認為米糖相剋的問題是一階級 相對力量消長的問題,當米作部門的階級衝突相較不高的時候,米農 的獲利能力自然就會比蔗農高,這是因為不同部門的內部階級結構不 同所造成的現象,換言之,對於柯志明來說,「米糖相剋」的現象肇 因在兩生產部門有著不同的階級控制強度,造成了底層勞動者的獲利 能力上的差異,並進而在特殊的定價體制中影響了另一部門資本家的 利潤率,由此更細緻的說明此一現象的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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